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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6]    关注度:[]

各有关单位:

依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将申报窗口迁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C区(丰台区六里桥西南角)。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招标公告发布(含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调整为5日(截止日须为工作日),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少于5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截止日须为工作日)。

二、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法履行申报程序,并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我委将充分利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加强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招标投标备案工作水平。

特此通知。

(联系人:苑鹏宇; 联系电话:68021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