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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县石岗镇战胜、团结圩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18]    关注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县石岗镇战胜、团结圩堤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建县石岗镇战胜、团结圩堤除险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建县石岗镇;

2.2招标规模:批复投资金额约2455.23万元、本次招标金额:施工标约1654.78万元,施工监理标约39.29万元(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3计划工期:约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三个标段:二个施工标、一个施工监理标,

2.5招标内容:堤身加固工程、建筑物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行业监理员上岗证书;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其他要求:监理部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每个施工标段监理工程师配置不少于1名(必须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施工标单一标段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监理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   年3月11日起至2016年4月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5.2监理标

凡有意参加施工监理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11日起至2016年4月6日止,自行通过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gccn.com/)下载招标文件并编制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提供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为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昌市本级)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监理标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建造师担任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同时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并在开标会现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说明

7.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7.2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昌市本级)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南昌市新建区水务局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办公室进行监督。

7.6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及在岗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信息日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建县石岗镇战胜、团结圩堤除险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及电话:肖先生1357600505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小罗  15907098267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丽景路766号洪翔园4栋1单元901


附件:新建县石岗镇战胜、团结圩堤除险加固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