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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设立100亿元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 重点支持PPP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16-05-09]    关注度:[]

来源:浙江财政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制定《浙江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浙江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的运作与管理,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基金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

  基金概况

  浙江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由省政府引导设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分级分类管理、风险可控”的原则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初期规模为100亿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拨款。主要通过参股省级子基金和市县子基金的形式,引导市县政府并共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基金投向

  基金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已纳入省级投资项目储备库、省级PPP推荐项目库、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着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和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

  基金主要投向浙江省境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包括综合交通、市政公用、环境保护、社会事业、保障房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重点支持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纳入省部级项目库的PPP项目,以及建成投运后有一定现金流的项目,同时兼顾非收费国省道、国省主干航道等重大公益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基金投资方式

  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主要采取母子基金运作模式,与省级平台、市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资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与现有基金等各种“子基金”运作模式,对全省性非收费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实行直接投资。

  “子基金”

  与省级平台或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设立省级子基金,省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设立规模的50%。

  与市县政府合作设立市县子基金,并吸引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出资参股。

  “直接投资”

  经省政府批准,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对全省性非收费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实行直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