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行业动态

关于开展2016年北京地区执业检查的重要提示

发布时间:[2016-04-21]    关注度:[]

来源:北京工程咨询协会

北京地区各工程咨询单位:

  根据《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咨协业[2015]72号)的规定,执业检查工作于2016325正式开始,北京地区工程咨询单位执业检查工作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执业检查范围

  在京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拥有工程咨询资格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包括北京市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业和各部委管理企业)。

  二、执业检查申报

  请各单位登录中国工程咨询网(http://www.cnaec.com.cn),按照《执业检查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在线填写《执业检查管理系统》。

  申报系统启用时间:2016325日。

  三、初审单位

  根据《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业检查实行属地化管理,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是北京地区的执业检查的初审单位。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执业检查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要求在线填报,并在2016525日前报我会。

  执业检查申报材料只上传完整的电子文件,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京燕,联系电话:6641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