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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新增实验室及在线检测仪器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25]    关注度:[]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新增实验室及在线检测仪器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B-139-7

 

一、招标概况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新增实验室及在线检测仪器项目2018528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620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开标,并于2018年620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二、评标结果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新增实验室及在线检测仪器项目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成都五牛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兰宝佳杰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伊诺威森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292

1351

1388

工期
(供货期、服务期)

4个月

4个月

4个月

交货地点

武汉卷烟厂新厂

武汉卷烟厂新厂

武汉卷烟厂新厂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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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06252018年0628(北京时间)。

四、公示媒体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分别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五、异议与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印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印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质疑函应当提交原件(邮寄、传真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十升路22号              地址:武昌区武车路水岸国际K4-1栋2305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周工

电话(传真):027-68848223                     电话(传真):027-88045709